近期,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收到上级交办单,该县某物流有限公司一台皖N74XXX货运车辆近三个月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累计达4次。
3月26日下午,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上门约谈了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,通报其所属车辆皖N74XXX在金寨县4次违法运输情况,根据《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对其做出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。
来源: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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